中倉協云倉專業委員會工作管理辦法
(討論稿)
根據民政部《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、代表機構登記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》及《中國倉儲與配送協會章程》《中國倉儲與配送協會分支機構管理辦法》的精神,為規范管理中倉協云倉專業委員會(以下簡稱專委會)的工作,制定本辦法。
第一條 專委會是中國倉儲與配送協會(以下簡稱協會)專業性的分支機構,是協會推動全行業云倉建設與運營的參謀和執行機構。專委會遵守協會章程與本辦法,接受協會的領導與管理。
第二條 專委會的宗旨是貫徹國家互聯網+戰略,推動國家有關物聯網、大數據、云計算與區塊鏈等方面的政策在倉儲行業的落地實施,代表和維護會員利益,推動倉儲運營管理的規范化、數字化、可視化。
第三條 專委會的任務是,在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之內,重點開展以下工作:
一、組織制訂并推動實施云倉建設與管理的一系列標準,建立健全云倉服務的行業自律機制;
二、推動公共云倉平臺的規范化發展,不斷應用與創新技術,不斷完善平臺服務功能與服務方式;
三、在倉庫建設與倉儲管理、服務標準化的基礎上,促進廣大中小倉儲企業與公共云倉平臺的合作對接與共建共享,促進倉庫租賃、倉儲管理的在線化、數字化與可視化;
四、以倉庫與倉儲服務等標準化為基礎,推動公共云倉平臺應用與創新物聯網與區塊鏈技術,為全國性可流轉倉單體系及存貨(倉單)融資服務體系推送標準化運營、可視化監控的公共云倉與電子倉單;
五、以各領域供應鏈、各流通渠道為基礎,促進供應鏈各環節合理布局與共享庫存。
第四條 根據協會章程和協會《會員服務與管理辦法》,專委會主要面向以下企業或單位發展會員:
一、具備在線租賃倉庫、處理訂單、倉儲管理與控制存貨、生成倉單等服務功能的各類公共云倉平臺企業;
二、運用公共云倉平臺實施在線倉儲管理的各類倉儲物流、生產加工、批發與零售等企業;
三、圍繞云倉平臺的高效、透明、規范運營,提供相關技術與設施、規劃與咨詢的企業。
第五條 專委會會員大會是專委會最高決策機構,每五年召開一次。其職權是:
(一)制定和修改《云倉專業委員會工作管理辦法》;
(二)選舉與罷免專委會理事;
(三)審議專委會五年工作規劃。
第六條 專委會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會議,行使以下職權:
(一)選舉與罷免、調整與增補專委會常務理事、副主任、主任;
(二)審議專委會年度工作計劃與年度工作報告。
第七條 專委會設常務理事會,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理事會職權,并不定期召開會議。
第八條 專委會設主任1名、副主任若干名、秘書長1名、副秘書長若干名,其中,秘書長為專職,由協會秘書處提名;其他負責人在相關會員自薦的基礎上、由協會秘書處協商提名,一并提交專委會理事會選舉或決定,任期五年,可連選連任。
第九條 專委會主任、副主任應具備的基本條件:
(一)所在企業在云倉行業內有一定的影響力和公信力,愿意為推動云倉行業發展和專委會工作承擔相應義務;
(二)須是所在企業的主要負責人,且對專委會的工作有熱情。
第十條 專委會主任行使以下職權:
(一)主持召開專委會會員大會和理事會;
(二)主持召開專委會主任辦公會(主任、副主任、秘書長參加),研究討論專委會工作規劃與年度工作計劃,報經協會同意后,提交專委會會員大會或理事會審議;研究討論專委會重大活動實施方案,報請協會審批;
(三)指導、督促與檢查專委會秘書處的工作。
第十一條 專委會秘書長的職責:
(一)主持專委會秘書處日常工作,提出并組織落實專委會年度工作計劃與年度預算,定期向專委會主任與協會分管領導報告工作;
(二)提出專委會秘書處專職工作人員配備及其薪酬待遇方案,報請協會審批;
(三)提出專委會年度決算方案,報請協會審批。
第十二條 專委會可在業務范圍內對外行文、開展活動,專委會文件由專委會秘書長起草、報經協會主管領導簽發。
第十三條 專委會的印章,由協會統一刻制與管理。
第十四條 專委會會員會費標準:
(一)會員及理事單位會費標準為2,000元/年;
(二)常務理事單位會費標準為6,000/年;
(三)副主任單位會費標準為6,000元/年;
(四)主任單位會費標準為20,000元/年。
新會員入會首年注冊費2000元;專委會會員統一頒發中國倉儲與配送協會會員單位牌匾,分會理事、常務理事、副主任、主任單位由專委會頒發牌匾。
第十五條 專委會的財務工作由協會統一管理、單立賬目、單獨核算。
第十六條 本辦法經協會秘書處同意后,經專委會會員大會討論通過后實行。
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協會秘書處解釋。